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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巡回法庭走进咪哩乡

发布时间:2019-08-15 10:17:58

7月12日,元江县人民法院深入到咪哩乡,公开审判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把“阳光司法工程”审判带到基层一线,教育基层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在咪哩乡人民政府大会议室里,县人民法院法官设置了庄严的法庭,庭审现场坐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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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中草药有限公司称,村民李某在其承包的咪哩社区咪哩组水库封山育林区林地放羊,导致林下栽种的中草药全部被羊群吃光,经当地司法所、派出所调解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损失14.22万元。李某辩称,该林地自古以来都是咪哩、龙塘等村的放牧山,不仅他一人放羊,其他人也在该林地内放牧,且原告与咪哩村小组签订林地租赁合同时说,其种植的药材牛羊不食、不打农药,不用对畜牧有害的生化毒物情况下才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审理,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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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王晓三:“我院今天深入到案件发生地,开展‘阳光司法’公开审判活动,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群众旁听,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使司法贴近群众,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据悉,元江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进基层活动,是通过在案发地开庭,以村民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说法,给村民们上生动的法制课,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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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哩乡旁听村民杨增强:“听了今天的现场审判,我增强了法律意识,我觉得这种‘阳光司法’到基层审判的方式很好,通过现场审判,教老百姓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