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根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扩大示范创建的群众参与面和影响力,特制定元江县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开启民族团结进步热情元江新征程,为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展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良好的精神风貌,紧紧围绕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多形式、多层次、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实施好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县营造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月 1日 至1月 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政策解读等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方案》等系列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文件。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生动活泼的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宣传活动、专题讲座、集中宣讲、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知识,促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积极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
把创建活动和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按照《元江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与群众息息相关、成果上由群众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格局。
(三)协调组织开展为民服务系列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系列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四)广泛开展网上网下宣传教育
一是要强化“网上”全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在报纸、电视、新媒体、网站、微博等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创建工作成效、重要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同时,重点报道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二是要强化“网下”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车站、医院、学校、窗口服务单位、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公益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三是要充分利用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宣传,结合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及各民族节日节庆活动,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企业等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文艺联欢、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等多种形式,扎实搞好宣传。四是开展特色宣讲系列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部门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双语宣讲活动等,支持和鼓励各民族民间文艺团体、文艺队新编改编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歌舞、小品、戏剧等节目的创作和展演。
(五)协调整合,增加宣传的融合度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恐、反邪教、精神文明、 公民科学素质、禁毒、消防安全、妇女儿童 2个“规划”等各项工作中,扩大宣传教育的参与率和影响力。
(六)开展一次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隐患集中排查调处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将可能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隐患调处在萌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二)结合实际,创新出彩
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用好用活各类宣传形式载体,周密安排部署,用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向各族群众解读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到讲准、讲透、讲活。要坚持反对形式主义,注重宣传实效,多设置群众互动参与环节、体验环节,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深入基层、入群众,善于捕捉新闻线索、发现新闻亮点,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提高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新闻宣传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
(三)加强监管,预防舆情
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内容新闻稿件、报道的审核体制机制,审核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实效性、准确性,严格把好政治关。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对象和内容,遵守保密纪律,避免舆情炒作,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敏感、负面舆情的监测和妥善处置。
(四)强化督查,抓好落实
县争创办将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情况,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 2月 5日前将总结材料 (附图片、音视频等)报县争创办。
地 点:元江县会堂二楼(县民族宗教局)
联 系 人:白建华
联系电话:6515164
邮 箱:yxyjmzj@163.com
附件: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标语(参考)
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代章)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示范县
宣传标语(参考)
1.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3.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5.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6.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7.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8.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9.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10.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新篇章
11.民族团结相爱相亲,共创和谐同心同德
12.同气连枝,守望相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源
14.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
15.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
1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1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18.用民族团结之水,浇昌盛和谐之花
19.团结之花处处绽放,民族之情源远流长
20.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21.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22.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
23.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