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来镇:民族团结宣讲进泰兴 入民心
2020-12-10 16:09:46

为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近日,张有华老党员工作室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在泰兴小组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宣讲活动。

首先,老张向群众宣讲了《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是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共5章47条,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老张还向向群众宣传了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与此同时,老张向来听讲的群众特别强调:一定要牢记“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是民族团结的原则。

最后,老张还向群众宣讲了元江县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接听12340调查电话,认真回答调查内容,确保调查取得良好成效。

宣讲结束时,泰兴组一位村民说,前段时间听说通达村有一位退休老同志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讲得好,老百姓爱听,今晚我终于听到了,老张用我们老百姓的语言把党和国家的政策讲进了我们心里,我们听得懂,我们爱听。我刚刚认真数了一下,村里家家户户都来听宣讲了。

(元江县曼来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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