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点”发力强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2022-07-07 10:57:39

元江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守望相助,热情元江”为创建主题,突出“四点”发力,强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细落实。全县各族人民在同心同德中谋求发展实效,在不分你我中共享发展成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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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为“支撑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了以书记、县长“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着力把创建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由县级领导任“十进”创建工作组组长,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实施《元江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元江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十进”活动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及时召开元江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牢固树立“我要创”的意识,营造“大家创”的氛围,形成了全县上下“百花齐放”的创建局面。

二是以深入调研、严实督导为“切入点”。县委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分别带队深入各创建单位进行调研督导,充分用好“三创一行动”工作“一日一通报一交办,一周一督查一督办,一月一点评一奖惩”运行机制,推行创建单位“负面清单”,以“红黑榜”形式对“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普惠共享、交融互建、社会治理、示范引领、同创共促”“七大工程”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创建工作天天有进度、周周有变化、月月有提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督查通报力度,紧盯学习贯彻、安排部署、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督出威力、督出成效。县纪委县监委把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责任纳入专项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办把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巡察内容,紧盯不落实的事、不作为的人。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确保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为“突破点”。充分挖掘特色亮点,典型引领示范创建,进一步挖掘、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从城镇社区、乡镇(街道)、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各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范。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27个省级、83个市级、253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建成7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其中获省级命名1个,市级命名2个,元江二小列入20个省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之一,在全县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效应,有力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四是以广泛参与、全域创建为“着力点”。全力抓好宣传发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拓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N”同向发力的方式,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热情元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多形态、高密度推出新闻报道。截至目前,100家配备有 LED电子显示屏的单位,累计滚动播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标语23510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0.32万条次,580余人次志愿者参与线下宣传活动,发放创建宣传资料5000余份、简报68期,在元江新闻网专栏上发布创建信息399条,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元江县创建办 龙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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