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16:40:32
本网讯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乡村振兴的一个优势。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3年1月13日,龙潭乡党员群众到龙潭水库开展“党建+河长制”清河行动,形成“党建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让爱河、护河成为党员群众的行动自觉。
一、强化党建组织力,树牢守河思想意识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对河清岸绿、美丽乡村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河长制”的各项工作。2023年1月11日,龙潭乡党委书记、乡总河长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安龙社区党员群众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元江县 2022 年“党建+河长制”冬季“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元江县总河长令第12号)和《元江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元河长组发〔2022〕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我乡党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了解。
会议强调,结合我乡实际,完善“河长制”组织和责任体系、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河库坝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
二、强化党建凝聚力,落实行动见实效
用实际行动打响党建引领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让党旗在清河行动一线高高飘扬。积极开展“党建+河长制”清河行动专项整治活动,2023年1月13日,组织全乡干部职工、乡级河长、党员志愿者、部分群众等到龙潭水库开展清河行动,切实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革命精神,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护河有效。据统计此次清河参与人数60余人,其中党员45人,清理淤泥和垃圾2吨。
三、强化党建战斗力,群策群力抓整治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保护治理河道中的先锋引领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力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实行“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工作机制。
下步,龙潭乡将立足生态涵养发展区定位,坚持“生态立乡”战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厚植生态核心竞争优势,继续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要求,推动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护河合力,绘就一幅碧水清流的龙潭新画卷。(龙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