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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24-02-20 09:55:02

本网讯 近日,元江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放生一批捕获的野生鸟类,依法集中销毁一批野生动物制品及非法猎捕工具,切实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门口,执法人员正在对救助的野生鸟类以及收缴的野生动物制品、猎捕工具等进行一一清点、核对。

元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潘继红说:“这些野生鸟类都是我们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查获的,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动物。查获以后,我们移交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救治和进一步的处理。”

这5只获救的野生鸟类中,画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竹鸡、鹧鸪为“三有”保护动物。当天,执法人员带着这5只野生鸟类来到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这里的环境资源符合这些鸟类的生活习性,有足够的食源和栖息场所,是较为理想的放归点。

县林业和草原局高级工程师白永文说:“这些野生鸟类,通过我们的救治具备了放生条件。我们送到了保护区内放生,让它重获自由。”

伴随着一声声叮咛,执法人员将5只野生鸟类全部放生。鸟儿们拍打着翅膀飞出笼子,不多时便展翅飞向树林深处。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收缴的猎夹、绊绳、钢丝套,以及涉案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进行集中销毁。

近年来,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的监测、救护、保护体系的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力地保障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栖息安全。

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潘继红说:“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民众,禁止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依法处理。”

记者:刘政佳  范魏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