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新闻网
  1. 首页
  2. 推荐头条
  3. 正文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1:26

本网讯11月19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元江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等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深改委近期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有关改革方案和重点改革任务。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元江实际,强化改革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在推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为元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要谋划推出一批“小切口、大纵深”的改革举措,以重点领域改革的“一子落”助推元江发展的“满盘活”。要扛牢扛实改革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元江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好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强化监督检查,实现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元江县政协协商议政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协协商议政成果的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联动,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健全协商议政成果办理评价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曹玉菲主持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陈卓 周馗